2014年4月8日 星期二

元朝帝王理財論文評介 Critic on 3 thesis of the Financial-handling in Yuan Dynasty (13century)

忽必烈時期色目人理財
論文總評

評介論文:
楊德華,〈元代藏族宰相桑哥理財的政績〉,《中國藏學》,199504期。
楊建新,〈評忽必烈三位理財大臣〉,《西北史地》,199801期。
邱樹森,〈色目人治國〉,《元朝簡史》,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9162-177

評介:
        〈元代藏族宰相桑哥理財的政績〉、〈評忽必烈三位理財大臣〉、〈色目人治國〉前兩篇出自論文期刊,第三篇擷取自《元朝簡史》書籍。四篇論述的內容皆為忽必烈時期的色目人,討論對象分別為:桑哥;阿合馬、盧世榮、桑哥;賽赤典.瞻思丁、阿合馬、盧世榮、桑哥。探討對象以阿合馬、盧世榮、桑哥為主。論述內容多羅列理財大臣的財政措施、引用史料論證史實,然後給予評價。
        三篇各有不同引用的史料之特色。〈元代藏族宰相桑哥理財的政績〉一篇以桑哥事蹟為主,因此三十七處史料引用中有十處取自《元史》卷二百五十的〈桑哥傳〉。引用許多採自《元史》的史料,三十七處有二十九處將近80%史料出自《元史》。非《元史》史料有三個碑文史料,碑文可信度不低,應是很好的題材。其中使用《元史》的〈經世大典序錄.商稅〉與〈食貨志二〉提供理財施政的年增稅收確切數據,頗為恰當。註腳三十六引用《東庵集》補充《元史》中關於桑哥被處死的史事頗為仔細,然而文章中卻沒有論述到死亡的內容,沒有充分利用史料論證,有點可惜。
〈評忽必烈三位理財大臣〉史料多應用《元史》中關於論述人物的傳記,〈耶律楚材傳〉、〈阿合馬傳〉、〈盧世榮傳〉、〈桑哥傳〉。除了論述人物本人的傳記外,還採用了《馬可波羅行記》推敲阿合馬真正死因,及《中國歷史大辭典遼金元史》說明一般人認為桑哥世畏吾爾人的由來。
〈色目人治國〉也引用《元史》中關於論述人物的傳記,但也引用其他人的傳記。在論述賽典赤時以〈 賽赤典瞻思丁傳 〉、〈不忽木傳〉、〈張立道傳〉輔助論證。論述阿合馬時以〈阿合馬傳〉、〈何榮祖傳〉、〈世祖紀〉輔助論證。 論述盧世榮時以〈盧世榮傳〉、〈裕宗傳〉、〈尚文傳〉論述。 論述桑哥時以〈桑哥傳〉、〈崔彧賺〉輔助論述。本人以外他人傳記多用來評價論述本人的施政或為人,或是論述當時皇上或貴族的反應。如〈崔彧賺〉論述桑哥勾考損及百姓的情況;〈尚文傳〉論述太子「懼」的情緒;〈裕宗傳〉論述阿合馬死後朝中的狀況;〈何榮祖傳〉論述他人對阿合馬施政的評價。
引用史料的書寫格式中,三篇中只有〈元代藏族宰相桑哥理財的政績〉沒有隨頁註腳,而是將註腳全部放在文末,這可能是著作年代的關係導致註腳格式規矩不同。
        三篇論文對論述人物被處死的結局,有不同的看法。〈色目人治國〉視阿合馬因施政失敗並且仗勢欺人而被處死。盧世容的施政良好然而因為捲入同志者的內部派系鬥爭而被處死。桑哥則提出《元史》與《漢藏史集》正反兩面的論述說明其死因,有人說罪有應得,有人認為是冤枉而死。〈評忽必烈三位理財大臣〉中認文三人因為獲得忽必烈的信任,推行許多政策,推行的過程得罪許多既得利益者,而且人品不佳、貪贓枉法,在得罪權貴與人品不佳的把柄下導致他們悲慘的下場。〈元代藏族宰相桑哥理財的政績〉前言就明說要平反《元史》中把桑哥列為「奸臣」一面倒的負面評價,因此結語只引用《漢藏史集》中桑哥被蒙古權貴忌妒而陷害的論述。
其中〈色目人治國〉與〈評忽必烈三位理財大臣〉對於盧世榮的死因出現兩種兩極的看法。〈色目人治國〉以「盧世榮主管財政不過四個月,許多措施根本難以實施,自然赧以立竿見影」為由,推論統治集團內部的派系之爭為其真正死因。〈評忽必烈三位理財大臣〉認為盧世榮因急功近利、放縱下屬、排除異己、沿用阿合馬手下聲譽狼籍的官僚因而被彈劾。我認為派系之爭與得罪權貴都有可能是其死因的因素之一,在閱讀的過程中突然想到一項文章沒提到的因素:改革項目過多。比照兩篇論文,盧世榮的改革是理財大臣中項目最多的。阿合馬主財政20年,主要施政項目最多只有四項,桑哥理財四年,主要施政有三項,然而桑哥才上任不到四個月施政項目境將近二十項。一個好的改革需要有一樣好的配套措施,一下子行太多改革,若宣導時間不夠長、內容不夠完整,會造成執行者與相關利益者的困擾。況且一下子行十幾項改革項目需要大量的人力與資源,一急之下境想出以因罪被處死的阿合馬的手下充當執行者,可見沒有做好事先的規劃與配套措施。進行改革一定會影像既得利益者,在沒有賠償或利益交換的情況下快速進行改革,真的錯估了忽必烈的影響力,忽必烈再怎麼挺他也難以完全抵擋當時尊重蒙古貴族的草原習俗。因此如果以三者的理財時間與執政措施數目上觀察,也許能看見不同改革成敗的面貌。
三篇論文論述人物不盡相同,論述人物相同者可以互補內容與不同觀點,論述人物不同可以相互比對。從不同的論文可以看見不同的觀點、不同論述施政的方式。例如:〈評忽必烈三位理財大臣〉以「忽必烈在位其期間,中央財政不足」貫穿三位理財大臣的連任關係。〈色目人治國〉則以真金黨派貫穿三位理財大臣的連任關係。而從〈評忽必烈三位理財大臣〉可以看見忽必烈在聘用大臣時,若展開辯論,通常是統治階層中意見不同時才召開的會議1,因此由辯論的項目或是欲辯論而被忽必烈作罷的項目都是值得觀察的議題。
忽必烈時期理財色目人少有善終,然而他們卻是奠定元朝初期能順利統一、鞏固社會的重要資金來源。他們成功地穩固國家財政,但在鞏固自己身家安危上有很大的進步的空間。








1 至元二十一年,忽必烈讓中書省與盧世榮進行一場政治性辯論,結果失敗的ㄧ方被罷職、勝利的一方(盧世榮)就任新職位。又盧世榮欲進增酒稅,官員們堅決反對,盧世榮上奏忽必烈提議召開辯論,而忽必烈認為「便益之事,當速行之」,不用辯論,直接執行。至元二十八年,中書省與尚書省官員當庭揭發辯駁,終由定罪桑哥的一方獲勝,桑哥隨後被處死。詳細內容請參閱:楊建新,〈評忽必烈三位理財大臣〉,《西北史地》,199801期。